一、小區概況
觀瀾豪庭住宅小區位于汕頭市東廈南路和濱港路交界處的東北角,一棟31層住宅樓,分為三個塔樓呈Ⅴ形布置。
小區總用地面積12046.9㎡,總建筑面積約40988㎡(不含地下車庫、架空層)。住宅面積38308㎡,商鋪面積2680㎡,在臨東廈南路和濱港路裙樓1、2層。綠地面積2784㎡。兩層地下車庫面積10784㎡。
二、出入口設置
1、人行出入口:小區人行主出入口為西面小區入口,供業主和訪客全天候通行;
2、消防通道:西面和南面車庫出入口旁邊設置消防出入口,正常情況關閉,在小區發生緊急情況時開放。
3、車庫出入口:西面車庫出入口為雙車道車輛出入口;南面設車庫單車道出口。
三、配套設備設施
小區配套設備設施包括智能化管理系統和生活配套設備:
1、智能化管理系統:
(1)帶智能卡門禁的可視對講系統:小區各幢梯間首層、樓道在地下車庫兩層出入口均通過智能卡門禁系統形成封閉管理。小區業主刷卡開啟門禁進入,訪客一律通過可視對講系統與業主取得聯系同意后才能進入樓道。系統附帶小區信息發布功能,各種物業管理信息可通過監控中心主機發布到各戶室內機。
(2)家庭安防系統:可視對講系統配套家庭安防報警功能,配備門磁感應器和緊急報警按鈕,業主可根據需要自行配備紅外線探測器、煙感探頭等接入系統。
(3)數碼硬盤錄像監控系統:24小時實時監控小區主要路口、車庫及出入口、電梯和小區其它公共區域的動態,并將監控圖像以數字形式儲存在電腦硬盤。監控攝像槍分布于小區外圍、地下車庫、防盜門、人行出入口和小區公共區域和電梯,確切數量將根據小區建成后實際情況再作調整。
(4)周界防范報警系統:周界防范報警系統采用紅外線對射探測器,任何人非法闖入小區,監控中心均會報警,并能及時準確對闖入地點進行定位。
(5)電子巡更系統:巡更系統遍布小區每個公共區域的角落,確保秩序維護員巡邏的及時和到位。
(6)車輛出入管理系統:車輛管理實行智能卡管理系統,固定停放車輛憑智能卡通過刷卡出入車庫,訪客車輛進入地下車庫必須在車庫入口崗亭領卡進入,必要時崗亭秩序維護員通知監控中心聯系業主進行核實。智能卡經過授權也可通用于小區出入口及各幢防盜門門禁,形成智能一卡通。
(7)消防自動報警及自動噴淋系統:小區地下車庫和樓道梯間設消防自動報警和自動噴淋系統,遇到發生消防事故時能自動向監控中心發出報警信號,并啟動自動噴淋系統,將火災損失降到最低。
2、生活配套設備
(1)備用發電機組:在市政停電10秒之內啟動備用發電機組,使小區公共照明、電梯、二次供水等各項設備照常運作。
(2)二次供水系統:使業主生活用水水壓維持在正常足夠的水壓狀態下。
(3)背景音樂和公共廣播系統:在平時播放音樂,在需要時播放各類通知和緊急廣播。
(4)信息網絡系統:信息網絡系統由高速寬帶數據網系統、電話網系統、有線電視網系統組成。
四、物業管理服務
汕頭市泰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讓您安然無憂”為使命,將為觀瀾豪庭的業主提供安全秩序維護為主要特色的物業管理服務,營造和諧家園,使業主獲得安全、舒適的生活享受,使物業獲得持續的保值、增值。
小區將設立客戶服務中心,配備客服人員、監控中心管理員、秩序維護員、保潔員、綠化員等專業服務人員,為業主提供專業化的物業管理服務。
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六個方面的服務:
五、秩序維護管理
通過全面運用智能化管理系統,配備一支文明禮貌、具有高度責任感、警惕性和服務意識的秩序維護管理隊伍,以安防軟硬件的最佳組合,形成最佳的小區秩序保證體系,提供以“讓您安然無憂”的秩序維護管理為主要特色的物業管理服務。
1、秩序維護管理工作是指公共秩序維護、小區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主要內容為:
(1)專職秩序維護員實行24小時值班及巡邏;
(2)協助公安機關開展工作,維護小區公共秩序;
(3)維護消防設備設施完好,可隨時啟用,有消防應急方案。
2、為做好秩序維護管理工作,根據小區配套的智能管理硬件設備設施,配置下列秩序維護管理人員:
(1)秩序維護工作由客戶服務中心秩序維護隊長負責,各分隊由秩序維護分隊長負責具體工作安排和秩序維護員的監督管理工作。秩序維護員分為固定崗、收費崗和巡邏崗:
(2)監控中心由監控中心管理員負責24小時輪班監視小區各個區域的監控畫面,接受業主的投訴并協助處理,在發生突發事件時協助指揮。
六、共用設備設施管理服務
為保證物業的保值增值,對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提供運行、養護和管理等管理服務工作。主要內容為:
對共用部位和共用設備設施進行日常管理,確保正常使用;
檢查小區安防設備設施和其它共用配套設備設施,對于物業服務小修范圍內的及時予以維修;
供水設備運行正常,設備完好,無滲漏、無污染,生活用水統一采用二次加壓,用水有嚴格的保障措施,定期委托市疾控中心進行水質檢測,定期對生活用水水池進行清洗消毒,水質符合衛生標準;
電梯按規定運行,定期進行常規保養,確保無安全事故,轎廂、井道保持清潔,電梯機房通風、照明良好,有故障應急處理方案;
備用發電機組按規定保養,確保運行正常;
排水、排污管道通暢,無堵塞外溢現象;
道路通暢,路面平整,井蓋無缺損、丟失,不影響車輛和行人通行。
七、保潔綠化管理服務
保潔綠化管理服務主要內容為:
物業公共場地的清潔衛生,整體環境及環衛設施保持清潔;
生活垃圾的收集、清運;
定期進行滅“四害”消殺工作;
樓道定期進行清潔打掃、拖洗,確保無亂貼、亂畫,無擅自占用和堆放雜物現象;
公共綠地定期澆灌、修剪、施肥、消殺;
花草樹木長勢良好,修剪整齊美觀,無大面積黃土裸露;
綠地無改變使用用途和破壞、踐踏、占用現象。
八、裝修管理服務
根據政府關于房屋裝飾裝修的法律法規和小區《臨時管理規約》,客戶服務中心與小區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并按照有關規定和協議實行管理服務,主要內容為:
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和裝修單位;
對違反政府關于房屋裝飾裝修的法律法規、《臨時管理規約》和《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的裝飾裝修行為進行制止,并及時向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為裝修單位辦理裝修登記手續,對裝修施工人員實行臨時出入證管理。
九、停車管理服務
小區車輛停放有序,交通順暢。
十、其他服務
1、以建設和諧社區為目標,以“健康、文明”為主題,積極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社區活動,活躍社區文化生活,增進社區居民之間的交流。
2、整合泰安地產資源,建立以濱港路各泰安社區為基礎的“大社區服務”系統,共享金廈園中區、泰安華庭東區、泰安華庭西區等配套服務項目和社區活動。
十一、各項收費標準
1、物業管理服務費
(1)住宅物業管理費(單位:元/平方米·月):按現行汕頭市物價局文件《汕價〔2011〕265號》規定實行一級收費標準收取,以后政府指導價若有調整,本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收費將根據調整幅度作相應調整。
樓層 |
管理
(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管理費
(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
電梯運行費、維護費 |
合計
(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合計
(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
|
1 |
0.82 |
0.90 |
0 |
0.82 |
0.90 |
|
2 |
0.82 |
0.90 |
0.50 |
1.32 |
1.40 |
|
3 |
0.82 |
0.90 |
0.55 |
1.37 |
1.45 |
|
4 |
0.82 |
0.90 |
0.60 |
1.42 |
1.50 |
|
5 |
0.82 |
0.90 |
0.65 |
1.47 |
1.55 |
|
6 |
0.82 |
0.90 |
0.70 |
1.52 |
1.60 |
|
7 |
0.82 |
0.90 |
0.75 |
1.57 |
1.65 |
|
8 |
0.82 |
0.90 |
0.80 |
1.62 |
1.70 |
|
9 |
0.82 |
0.90 |
0.85 |
1.67 |
1.75 |
|
10 |
0.82 |
0.90 |
0.90 |
1.72 |
1.80 |
|
11 |
0.82 |
0.90 |
0.94 |
1.76 |
1.84 |
|
12 |
0.82 |
0.90 |
0.98 |
1.80 |
1.88 |
|
13 |
0.82 |
0.90 |
1.02 |
1.84 |
1.92 |
|
14 |
0.82 |
0.90 |
1.06 |
1.88 |
1.96 |
|
15 |
0.82 |
0.90 |
1.10 |
1.92 |
2.00 |
|
16 |
0.82 |
0.90 |
1.14 |
1.96 |
2.04 |
|
17 |
0.82 |
0.90 |
1.18 |
2.00 |
2.08 |
|
18 |
0.82 |
0.90 |
1.22 |
2.04 |
2.12 |
|
19 |
0.82 |
0.90 |
1.26 |
2.08 |
2.16 |
|
20 |
0.82 |
0.90 |
1.30 |
2.12 |
2.20 |
|
21 |
0.82 |
0.90 |
1.33 |
2.15 |
2.23 |
|
22 |
0.82 |
0.90 |
1.36 |
2.18 |
2.26 |
|
23 |
0.82 |
0.90 |
1.39 |
2.21 |
2.29 |
|
24 |
0.82 |
0.90 |
1.42 |
2.24 |
2.32 |
|
25 |
0.82 |
0.90 |
1.45 |
2.27 |
2.35 |
|
26 |
0.82 |
0.90 |
1.48 |
2.30 |
2.38 |
|
27 |
0.82 |
0.90 |
1.51 |
2.33 |
2.41 |
|
28 |
0.82 |
0.90 |
1.54 |
2.36 |
2.44 |
|
29 |
0.82 |
0.90 |
1.57 |
2.39 |
2.47 |
|
30 |
0.82 |
0.90 |
1.60 |
2.42 |
2.50 |
|
31 |
0.82 |
0.90 |
1.60 |
2.42 |
2.50 |
|
32 |
0.82 |
0.90 |
1.60 |
2.42 |
2.50 |
|
注:復式住宅頂層按復式首層標準收取,私家花園不收物業管理服務費。 |
(2)商鋪物業管理費:按首層2.00元/平方米·月、二層1.20元/平方米·月的標準收取。并根據以后政府有關規定或社會整體物價水平進行適當調整。
(3)地下車庫出售車位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按現行汕頭市物價局規定收費標準收取,即按60元/月·個收取,以后若汕頭市物價局規定收費標準有作調整,本小區將根據調整幅度作相應調整。
2、車輛停放費
按汕頭市物價局規定收費標準收取,以后若汕頭市物價局規定收費標準有作調整,本小區將根據調整幅度作相應調整。
本小區按照物價局現行收費標準:地下停車場汽車停放費12元/天,摩托車停放費2元/天。
3、水費
按汕頭市物價局規定收費標準執行收取,以后若汕頭市物價局規定收費標準有作調整,本小區將根據調整幅度作相應調整。
本小區按照物價局現行收費標準:15層以下(含15層)3.02元/噸,15層以上3.15元/噸(其中污水處理費1.00元/噸)。
4、配套服務項目收費
配套服務項目中的經營性項目和特約服務收費以相同或低于市場價的收費標準向業主收取,服務項目明碼標價,并以菜單式向業主明示。非經營性項目為無償服務。
5、其他
電費、管道燃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由相關運營單位直接計費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