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概況
1、觀濤居座落在東廈南路,包括兩幢9層的住宅樓。
2、小區有一個出入口,供車輛、人行出入。
3、小區配套智能對講系統、數字式硬盤錄像監控系統、周界防范報警系統、二次供水系統、兒童游樂設施等。
4、小區與金廈園中區(東方花園)形成一個客戶服務管理系統,統一由金廈園中區客戶服務中心負責服務管理工作。小區資源共享,觀濤居業主可與金廈園中區業主共享小區各種服務設施。
二、收費標準
(一)物業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1、住宅物業管理費(單位:元/平方米·月):按現行汕頭市物價局文件《汕價〔2011〕265號》規定實行三級收費標準收取,以后政府指導價若有調整,本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收費將根據調整幅度作相應調整。
樓層 |
管理費
(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管理費
(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
1 |
0.57 |
0.63 |
2 |
0.57 |
0.63 |
3 |
0.57 |
0.63 |
4 |
0.57 |
0.63 |
5 |
0.57 |
0.63 |
6 |
0.57 |
0.63 |
7 |
0.57 |
0.63 |
8 |
0.57 |
0.63 |
9 |
0.57 |
0.63 |
注:復式住宅頂層按復式首層標準收取,私家花園不收物業管理服務費。 |
2、商鋪物業管理費:按首層1.50元/平方米·月、二層0.80元/平方米·月的標準收取,并根據以后政府有關規定或社會整體物價水平進行適當調整。
3、首層車庫出售車位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按現行汕頭市物價局規定收費標準收取,即按40元/月·個收取,以后若汕頭市物價局規定收費標準有作調整,本小區將根據調整幅度作相應調整。
(二)車輛停放費
按汕頭市物價局規定收費標準收取,以后若汕頭市物價局規定收費標準有作調整,本小區將根據調整幅度作相應調整。
本小區按照物價局現行收費標準:首層停車場汽車停放費8元/天,摩托車停放費2元/天。
(三)水費
按汕頭市物價局規定收費標準執行收取,以后若汕頭市物價局規定收費標準有作調整,本小區將根據調整幅度作相應調整。
本小區按照物價局現行收費標準:15層以下(含15層)3.02元/噸,15層以上3.15元/噸(其中污水處理費1.00元/噸)。
(四)配套服務項目收費
配套服務項目中的經營性項目和特約服務收費以相同或低于市場價的收費標準向業主收取,服務項目明碼標價,并以菜單式向業主明示。非經營性項目為無償服務。
(五)其他
電費、管道燃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由相關運營單位直接計費收取。